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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

    信息发布者:dehong
    2017-06-05 15:18:34    来源:www.9996270.com   转载

    江津委发〔2017〕1号

     

     

   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

   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

   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

    (2017年2月3日)

     

        为积极应对招商引资新形势、新要求,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,着力构建全区大招商格局,营造招商引资浓厚氛围,现就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:

        一、充分认识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明确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要求

        (一)重要性和紧迫性

        招商引资是实现追赶跨越发展的现实选择和有效途径,是推进工业化、信息化、城镇化、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,是培育新增长极和增长点的强大动力。近年来,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,但仍面临创新驱动能力不够强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充分等问题。同时周边区县发展迅猛,“标兵”渐远,“追兵”渐近的竞争态势日趋激烈。与沿海先进地区相比,我区的经济总量差距更为明显。要实现“十三五”发展各项目标任务,需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,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尽快步入内外互动、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。全区各级各部门务必进一步提高认识,增强发展的紧迫感、危机感和责任感,切实把招商引资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,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。

        (二)总体思路

        强化招商引资、选商聚资意识,创新招商引资方式,以产业链招商为重点,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,引进增量与优化存量相结合,引进投入产出比高的项目与引进潜力大创新性强的项目相结合,引进大项目与发展中小企业相结合,引进外资与引进内资相结合,积极深化改革创新,优化投资环境,大力引进发展先进制造业、现代农业、现代服务业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,促进区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,推动现代产业全面发展,积极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。

        (三)总体目标

        “十三五”期间,合同引资额累计达到5000亿元以上,累计到位资金达到3500亿元以上。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,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。

        二、加强领导,进一步充实招商引资工作力量

        (一)成立招商引资领导小组

        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,区委、区人大、区政协联系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和区政府分管工业、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,区级相关部门、平台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。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落实区委、区政府招商引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,统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,研究解决全区招商引资重大问题。

        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招商局,办公室主任由区招商局局长兼任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,研究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、优惠政策、目标任务和考核奖励办法,协调各部门和平台招商引资工作,以及全区各部门和平台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评价。

        区级领导负责抓好分管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。各相关部门要把招商引资作为工作重点,明确专人负责。

        (二)充实全区招商引资力量

        选派优秀干部到区招商局挂职,加强驻外招商小组领导力量;充实一批懂项目、懂经济、懂国家产业政策、会策划、善推介、懂谈判的招商人员到招商局及各大平台工作,提高招商人员专业水平;大力培养招商干部,拓宽干部发展渠道,保障招商人员干事创业精气神。

        各平台要配足配强专职招商队伍,围绕本地区资源优势以及主导产业全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。

        三、创新方式,狠抓落实,努力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

        (一)加强招商项目库建设管理

        认真做好项目的开发收集、筛选汇总、论证评审、储备管理等工作,严格项目编审程序,科学规划和编制策划好一批产业链长、产业关联度高、带动性强的大项目。按照我区标准,对所有纳入项目库的项目,建设内容、建设时间、效益分析、合作方式、联系单位等基础信息必须完整,重点项目必须明确规划、环境评估、土地征用等前置条件,完成项目建议书,有条件的尽可能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,切实提升项目策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,确保编制包装出的项目达到可谈、可签约的程度。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,指导做好全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策划,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平台要做好各自领域、区域内的项目策划。由区招商局牵头,建立高质量招商项目库并对外发布招商,滚动推介全区招商引资项目。

        (二)加快开放平台建设

       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创建,江津综合保税区按照“边申报、边建设、边招商”的思路开展各项工作。国家级经开区要重点瞄准跨国公司、行业龙头、战略性新兴产业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招商,打造城市发展新区新型工业化聚集地。江津综合保税区要配套发展以“水公铁”多式联运和标准化仓储运营为主的保税物流,以跨境电子商务、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为主的服务贸易,打造全国一流的“两头在外”或“一头在外”的保税加工制造出口基地。

         (三)突出平台特色发展和错位发展

        平台作为招商引资的主战场和重要基地,要科学规划,合理布局,明确定位,突出特色。双福新区要立足打造现代制造业、现代服务业、产学研用为一体的产城融合发展新城,重点发展机器人及智能终端、新能源汽车及智能汽车、电子核心基础部件等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和跨境电商、现代化专业市场集群等战略性新兴服务业;珞璜工业园要立足打造装备制造、新型材料、现代物流基地,重点发展节能环保、智能装备、新材料、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和以保税物流、跨境电子商务、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为主的战略性新兴服务业;德感工业园要立足打造装备制造、汽车整车及零部件、粮油食品、临港物流基地,重点发展智能装备、新能源汽车及智能汽车、新能源、富硒健康食品及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;白沙工业园要立足打造农副产品深加工、机械加工的中小企业示范基地,重点发展富硒健康食品及生物医药、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,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;现代农业园区要立足打造城乡统筹发展的示范窗口、现代特色效益农业的示范窗口、农村改革创新的示范窗口;滨江新城要着力打造行政中心、文化中心、金融中心、滨江宜居新城;四面山镇要着力打造重庆最美旅游名山和重庆一流旅游目的地;四屏镇要着力打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际知名的旅游度假小镇;支坪组团要着力打造集科研教育、医疗服务、康复养生为一体的健康休闲城区;其余各镇街依据各自资源优势发展相关特色产业。

        (四)突出招商引资针对性

        一是突出招商引资重点区域。根据自身发展需要,瞄准招商引资重点区域,主攻“长三角”、“珠三角”和“环渤海经济圈”,开拓港台地区。二是突出招商引资重点对象。在企业选择上,以大企业、大商社、大集团为主,重点针对世界500强、国内500强、民营500强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,建立企业资料库,随时掌握企业投资动向;在产品选择上,以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为主。在引进资金、技术、产品的同时,积极引进企业家,引进先进管理经验。三是突出招商引资重点产业。着力推进我区主导产业的转型升级及延链补链,加快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,统筹一、二、三产业协调发展,做大做强产业集群。

        (五)探索招商引资方式

        根据新时期、新形势、新要求,进一步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和范围,充分利用现有资本、技术、市场、物流等资源要素,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。一是开展驻点招商。区招商局要有针对性地在上海、深圳、福建、重庆等经济发达地区及重点产业集聚基地设立招商小组。二是大力推行领导带队外出招商。由区领导带队,区招商局牵头,平台配合,每月开展外出招商。三是开展产业链招商。围绕我区主导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,突出开展产业链招商、产业集群招商。四是利用资本招商。通过合资、合作、独资等多种方式,积极引进产业资本、商业资本、金融资本,扩大招商引资规模。五是突出科技招商。加强科技领军人才、创新团队、创业项目的引进,做好项目孵化和成果推广。六是区域协作招商。加强与 “长三角”、“珠三角”等区域合作,与先进地区缔结友好城市,推进协作招商。七是开展网络信息招商。建立全区统一的招商网站、招商微信公众号,宣传我区的区位优势、投资环境及优惠政策,推介招商引资项目,搜集招商信息,搭建招商引资信息平台。八是探索开展代理招商。与各地招商中介机构、中介人签订代理招商协议,全方位开展招商引资工作。九是开展以商招商。引导企业以存量引增量进行产权招商,引导龙头企业和核心企业进行产业链招商,引导入驻的核心企业以商招商和二次招商,引导贸易企业以“贸易探路、投资跟进、工贸联动”的模式进行招商。逐步在江津籍成功人士较多且较集中的发达城市成立江津商会,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,进一步拓宽招商渠道。

        四、完善政策,加强招商引资保障体系建设

        (一)明确职责定位。各平台是招商引资的主阵地,必须承担主体责任。区招商局要统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,抓好协调、指导、统筹、管理和招商人才队伍培训建设,为区委、区政府招商引资提供决策参考,落实专人对口联系指导平台招商工作。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,破除部门利益和小团体利益,真正树立起为项目、为招商而敢于担当、敢于作为的工作理念。

        (二)加大财政投入力度。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的招商引资经费,专项用于项目策划包装、项目推介、委托招商、招商信息网络建设、驻外联络处工作、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考评考核、客商接待、专业人才引进等。财政部门根据各相关职能部门招商引资目标考核任务,从各部门切块资金中保障部门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。如因重大事项开支等造成经费不足,区财政据实追加,保障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。

        (三)强化项目要素保障。做好项目用地和水、电、气等生产要素的保障。鼓励和引导落户园区的企业、配套项目建设使用多层标准厂房,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建筑密度,集约节约用地。支持高校、职业技术学校等与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开展校企合作,实施定向培训,为企业提供数量充足、技能熟练的劳动用工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办创新创业园区和引智示范基地。

        (四)加大政策优惠和扶持力度。适时修订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,形成具有地方优势的政策洼地。完善产业配套政策,对生产性项目和国家、市鼓励的重点产业项目,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协助申报国家、市级政策性项目资金。优先安排产业发展基金扶持高新技术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企业。

        (五)加大金融支持力度。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。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创新投融资方式,鼓励开展股权融资、债券融资,拓展直接融资渠道。充分发挥我区开放创新产业引导投资基金、文化旅游产业引导投资基金、新型城镇化专项基金对招商引资项目的重要作用。

        五、创优环境,努力营造招商引资良好氛围

        (一)优化亲商安商服务

       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和城市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;优先解决涉及各大平台的水电路及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;加强商贸、居住、教育、医疗等生活配套;加快中央商务区和星级酒店等的建设,提升城市服务功能;积极建立和完善研发、设计、物流、检测、信息、培训等生产性公共服务平台;推动江津港区建设,发展现代物流业,加快通关监管体系建设,降低企业商务成本,为招商项目的落地营造一流环境。  

    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,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运行机制,实行“一站式服务”。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,优化项目联合审批流程。健全首问负责制、服务承诺制、一次性告知制、限时办结制、投诉问责制等,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水平。坚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“一事一议”制。对重大项目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实行全程服务、全程代理制度,促进引进项目早落地、早开工、早投产。

    着力构建“清”“亲”政商关系,开展干部进企业的暖商行动,建立区领导和部门、平台负责人点对点定期联系企业制度,通过召开座谈会、开展工作交流等方式,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和沟通,解决企业发展难题,营造重商、亲商、扶商、暖商的良好氛围。

        (二)积极搭建信息咨询平台

        加强对重点企业信息、客商资料、投资项目的整理和信息共享工作,建立客商库、项目库。区招商局牵头搭建区招商引资信息咨询平台,作为统一的对外网络信息平台,加大对江津城市形象、招商引资政策、项目信息的推介力度。积极搭建政、银、企合作交流平台,引导和鼓励行业商会、协会和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、技术服务、信息化、投融资、金融税务等一站式服务。

        (三)加强招商引资宣传引导

        要加大对投资环境、投资政策及招商引资成果的宣传力度,通过新闻发布、集中签约、专题访谈、会议会展、新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,充分推介重大引资项目,深入宣传江津良好的投资环境、扩大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、招商引资成果案例和解放思想、大胆创新、先行先试等先进典型,营造大干快干的浓厚氛围。加强教育引导,增强全民开放意识,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、个个都为招商服务的理念,形成全社会关心招商、支持招商、参与招商的良好局面。

        六、强化考核奖惩,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

         (一)建立招商引资考核机制

        按照“目标明确、责任清楚、分级负责、奖罚分明、狠抓落实”的原则,实行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。明确招商局及各有关平台招商引资年度目标,将职责分解到位,定期开展跟踪督查和考核。对涉及招商引资服务工作的区级单位,除考核招商任务外,单独考核其在环境创造、项目服务等方面的保障性工作,定期征求投资者评价意见,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(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)。

        (二)加大对主要引资人的奖励

        按照项目投资规模、实际到位资金和对地方财政贡献情况,适时对重大项目的主要引资者给予一定奖励,单个总额不超过200万元。区内机关、事业单位及国企引进重大项目的,给予所在单位一定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支持。按照“谁受益谁承担”的原则,对主要引资者的奖励由项目受益平台负责兑现。投资项目奖励由项目落户平台、镇街提出建议意见,经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定后兑现,具体奖励实施细则另行制定。

        (三)严格问责管理

        把部门服务企业、服务项目、服务招商纳入问责制,对服务不到位、不作为、慢作为、承诺不兑现等现象,由区纪委监察部门实行问责。对没有招商任务但有审批权限及服务事项的单位和部门,建立评分机制,纳入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。健全完善保护客商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,凡有客商投诉举报,一经查实,必须问责;对因有关部门和单位渎职、失职导致客商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,必须追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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